歧伯对曰,凡刺之方,必别阴阳。前后相应, 逆从得施,标本相移。故曰有其在标而求之于标, 有其在本而求之于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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歧伯对曰,凡刺之方,必别阴阳。前后相应, 逆从得施,标本相移。故曰有其在标而求之于标, 有其在本而求之于本。
说明

歧伯对曰,凡刺之方,必别阴阳。前后相应, 逆从得施,标本相移。故曰有其在标而求之于标, 有其在本而求之于本。有其在本而求之于标,有其在标而求之于本。故治有取标而得者,有取本而得者。有逆取而得者,有从取而得者。故知逆与从,正行无问。知标本者,万举万当。不知标本,是谓妄行。夫阴阳逆从,标本之为道也。小而大,言一而知百病之害。少而多,浅而博,可以言一而知百也。以浅而知深,察近而知远。言标与本,易而勿及。治反为逆,治得为从。

 

先病而后逆者,治其本。先逆而后病者,治其本。先寒而后生病者,治其本。先病而后生寒者,治其本。先热而后生病者,治其本。先热而后生中满者,治其标。先病而后泄者,治其本。先泄而后生他病者,治其本。必且调之,乃治其它病。先病而后生中满者,治其标。先中满而后烦心者,治其本。人有客气有同气。小大不利治其标,小大利治其本。病发而有余,本而标之。先治其本,后治其标。病发而不足,标而本之。先治其标,后治其本。谨察间甚,以意调之。
间者并行,甚者独行。先小大不利而后生病者,治其本。

歧伯回答,所有的刺法,必须分别阴阳,前后呼应,知其顺逆与得失,病之表症与之本生所其间的变化。因此有云:“有时病在表症较重则先治其被影响之标位,有时本病势重而其引发的副证较轻,则先求治其本病。也有明知病在何处而先从副症着手治疗,也有时看到副症不治而先治其本病。因此治病法中,有先治副症而主症自愈,也有先治本病而副症自愈。也有从其相克处着手而把本病治好,也有从相生之处着手而把本病治好的。”所以能明确的掌握顺与逆,此类良医无须求问他人,必毫无疑问的。能明确的知晓主病何处,那些是副症,不论如何施治,必无缺失之处。

医者不明主症与副症,就是妄行医术,徒增害人也。

所有的阴阳增长相互关系,乃是标病与本病区分之大道也。能知病由小而致大,只说一病而可推演其后百种以上疾病的变化与产生的危害。可以从少而知多,从浅而知广,如此可以言一处而推至百处不差也。由浅病而知其深入会达何 处,审察近处的病而能知远方有何疾病。论言标与本,其实很简覃但不易领悟,治法不正会增重其病,治法正确,则百病不生矣。

凡先有病而后出现其它病变的,必先治其初始之本病。先见有很多症状而后出现重病之所 的,必先治此重病之所。先得到寒,而后生出其它病的,也须先治病所再治其寒。先生病而后有中寒症出现,亦先治其病所,再治其寒。先有热症而后再生病的,也须先治其病再去其热症。先有热症而后有中焦胀满现象时,则须先治其热再治其中焦病。先有病变之后产生下痢的,须先治其病所,则痢必自止。先有下痢而后延伸出其它病的,则须先治下利。治本病之时必谨慎调之, 待愈后方治他病。

又先生病后发生腹部胀满的,则先治其胀 满,即标病先治。先有中焦胀满而后发生心烦的, 则先治胀满病。人体经脉上及五脏内有时会互相交征,有时则生同一病,此时若大小便已不流畅, 则必先治理其气血,保持大小便通畅无阻,再治其病处。若大小便仍很畅顺,则直接治其病处。病机发起乃因机能太过者,必先治其本病,再治其太过引起的其它症状。病机发生乃因机能不足者,先治其病,再补其不足,此其法也。故此良医必谨慎详细问病之先后,待完全明暸后,再决定如何下手治疗。

遇到轻症的病,可以标本同时治疗,遇到严重的病,则须独立分开治疗。由于大小便不顺畅而引起之病变者,必先治其大小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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